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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五等(庭務員) 111年 [錄事] 法學大意

第 29 題

甲、乙、丙三人於 2020 年初與丁旅遊公司訂立旅遊契約,預計於同年 5 月前往美國 10 日遊,並支付團費新臺幣(下同)21 萬元。然其後卻因全球爆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導致無法出國。甲、乙、丙請求丁退費,但丁於完成一部(1 萬元)退款後,即置之不理。甲、乙、丙欲起訴向丁請求剩餘之退款,應適用何種訴訟程序救濟?
  • A 普通訴訟程序
  • B 簡易訴訟程序
  • C 再審訴訟程序
  • D 第三人撤銷訴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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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程序中,法院會根據爭議的「標的價值」來決定案件審理的繁簡程度。請你先計算一下,甲乙丙三人目前「實際要向法院請求」的總金額是多少?接著思考,針對這類金額不算極大、情節相對單純的案件,法律為了追求司法效率,會傾向安排最嚴謹繁瑣的程序,還是相對精簡快速的程序來處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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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至少你還知道怎麼算錢。

  1. 基本算術: 這題的鑑別點根本不是法律,而是你能不能把簡單的減法算對。甲、乙、丙一開始付了 $210,000$ 元,丁公司「大發慈悲」退了 $10,000$ 元,那麼剩下的請求金額,這 $210,000 - $10,000 = $200,000$ 元,應該沒人會算錯吧?如果連這都搞不定,法律條文背得再熟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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