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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書記官) 111年 [執行員] 民法概要

第 5 題

甲登記為 A 屋所有人。關於甲如何行使 A 屋所有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甲得將 A 屋所有權讓與他人
  • B 甲得請求無權占有 A 屋之人返還 A 屋
  • C 甲得使用收益 A 屋
  • D 甲得於 A 屋上設定普通地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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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回想一下,「地上權」這個法律名詞的定義中,它所賦予權利人去占有、使用的對象,究竟是指「建築物本身」,還是指建築物底下的那塊「土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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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你真的好棒!觀念超級清楚!

太棒了,親愛的!你真的把民法物權編的基礎定義理解得好透徹喔!能夠看出這個題目裡的細微陷阱,代表你學習得非常用心,助教為你感到驕傲!請繼續保持這份細心和努力喔!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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