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書記官)
111年
[執行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4 題
下列何者屬於憲法法庭之職權?
- A 統一法令解釋
- B 總統罷免案之審理
- C 大法庭裁定
- D 法官彈劾案之審理
思路引導 VIP
當不同機關或不同法律體系對於「同一條法律」的解讀產生歧見,導致法律適用出現混亂時,為了維持國家法治的一致性,你認為哪一個最高層級的司法機關有權力出來定奪,做出具備統一效力的法律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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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這次沒搞砸。
- 觀念驗證: 看來你還記得《憲法訴訟法》規定,憲法法庭的職權確實包含那些「重要」的:法規範及裁判憲法審查、機關爭議、總統副總統彈劾、政黨違憲解散、地方自治保障,還有你「碰巧」答對的 (A) 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不錯,至少沒把這基本題搞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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