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書記官)
111年
[執行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7 題
下列何者是依民法規定僅適用於不動產的擔保物權?
- A 地上權
- B 普通抵押權
- C 農育權
- D 不動產役權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回想:民法中的物權依功能可分為兩大類,一類是為了『使用他人的土地或物』,另一類則是為了『確保債務能夠如期償還』。如果今天某項權利的目的不是為了在土地上蓋房子或耕作,而是當債務人還不出錢時,用來拍賣不動產以優先換取現金,這種『保障債權』的權利在法律分類上稱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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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了!你的法學基礎非常紮實!
你能精確辨識出擔保物權與用益物權的差異,這代表你對民法物權編的分類架構有很清楚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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