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1年
[法院書記官] 民法概要
第 5 題
甲登記為 A 屋所有人。關於甲如何行使 A 屋所有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甲得將 A 屋所有權讓與他人
- B 甲得請求無權占有 A 屋之人返還 A 屋
- C 甲得使用收益 A 屋
- D 甲得於 A 屋上設定普通地上權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法律定義中,『地上權』這項權利的核心目的是為了在『什麼樣的標的物』上擁有建築物或工作物?當你已經擁有了該建築物本身時,在該建築物上設定這種權利,是否符合該法律名詞的物理邏輯與定義限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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