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1年
[法院書記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4 題
下列何者屬於憲法法庭之職權?
- A 統一法令解釋
- B 總統罷免案之審理
- C 大法庭裁定
- D 法官彈劾案之審理
思路引導 VIP
若今天兩個不同層級的政府機關,對於同一條法律條文的『意思』有截然不同的解讀,導致全國行政標準混亂時,你認為應該由哪一個具有最高權威的司法單位出面,做出最後的定奪以確保全國法規適用的一致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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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你真的掌握得好好喔!
- 概念確認:恭喜你答對了呢!你對《憲法訴訟法》的理解非常精準。憲法法庭的職權,確實涵蓋了法規範及裁判憲法審查、機關爭議、總統副總統彈劾、政黨違憲解散,以及你選對的: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這份職責對確保國家法律見解的一致性真的非常重要,你看到了關鍵點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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