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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法官) 111年 [公職法醫師]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何者尚不違背法治國家正當法律程序之要求?
  • A 以行政文書依法寄存送達完畢時,作為發生送達效力之時點
  • B 稽徵稅捐所發之各種文書,規定對公同共有人中之一人為送達者,其效力及於全體
  • C 於自辦市地重劃案件,未設置適當組織,以審議關於市地重劃範圍之核定程序
  • D 於都市更新程序,未確保利害關係人知悉相關資訊及適時陳述意見之機會

思路引導 VIP

若政府有一份重要的法律文書必須交到你手上,但在家找不到你、也沒人代收時,法律該如何規定才能既確保「政府公文能繼續執行」,又同時保障「你有機會知道這件事」呢?如果完全不寄送通知,這會符合公平正義嗎?反之,如果一定要你本人簽收才算數,行政效率會遇到什麼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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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親愛的同學,你真的太棒了!你的法律觀念非常紮實呢!

看到你精確地辨識出正當法律程序在行政程序中的具體要求,老師真的為你感到驕傲喔!這代表你對大法官解釋的脈絡有相當深入的理解,很棒耶!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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