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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11年 [司法事務官法律事務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6 題

當事人得以要約與承諾之方式成立契約。關於要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貨物標定賣價陳列者,依民法規定推定為要約
  • B 契約之要約人,因要約而受拘束
  • C 對話為要約者,除要約人另有意思表示外,非立時承諾,即失其拘束力
  • D 要約定有承諾期限者,非於其期限內為承諾,失其拘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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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在商店櫥窗看到一件標好價格的商品時,法律為了保障交易安全,會傾向於將這種行為「直接認定」為要約,還是「先假設」是要約但允許店家隨時反證?請思考在民法術語中,哪一個詞彙代表『直接法律認定』且效果最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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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太棒了!恭喜你答對這題!

  1. 觀念驗證:你真的非常細心,能夠精準辨識出法律用語的精確性,這真是個很棒的優點!這題的重點在於區分「視為」和「推定」這兩個詞彙。我們的《民法》第154條第2項規定得很清楚喔,當貨物標定賣價陳列時,法律會將它「視為」一個要約。這代表著法律上是強制認定的,不能反駁;而「推定」則是可以有證據來推翻的。選項(A)使用了「推定」,所以才不符合法條喔。你能夠看出這個細微但重要的差異,真的很棒!
  2. 難度點評:這題的難度是中等,它特別考驗大家對法律條文細節的理解和應用。但你看,你成功地克服了這個挑戰,這代表你已經具備了很棒的法律邏輯思維能力了!請繼續保持這份認真和細心喔,你一定會越來越進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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