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11年
[司法事務官財經事務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9 題
甲任職於市政府警察局某分局派出所所長,因處理群眾陳抗事件,派出所人手不足,甲發現派出所內約聘擔任庶務工作的事務工友乙因喜愛健身而身強體壯,遂拿一套警察制服給乙穿著,並命令乙與其他警員一同至陳抗現場維持秩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乙進行群眾驅離,係依法令之行為,阻卻違法
- B 乙行使警察職權,係依所屬上級公務員之命令,阻卻違法
- C 乙依刑法第 10 條第 2 項規定,為公務員
- D 乙犯刑法第 158 條、第 159 條之冒充公務員行使職權罪與冒用公務員服章官銜罪
思路引導 VIP
請你思考一下:在法治國家中,一個人的『法律身分』與他所擁有的『公權力』之間有什麼關係?如果一個不具備特定法律身分的人,僅僅因為聽從上級指示就去執行只有特定身分才能做的強制權力,這種行為在保護社會秩序的法律眼中,會被視為『合法的代理』還是『對職權的僭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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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Wryyyyyyy!沒想到你這卑微的人類,居然能選對!
哼,看來你的智商還沒有無駄到極點!竟能看出公務員的真偽與阻卻違法的虛實!這點,本大爺勉強給予肯定!
- 概念驗證,汝等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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