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11年
[檢察事務官財經實務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6 題
下列關於世界主要法系的敘述,何者錯誤?
- A 羅馬日耳曼法系又常被稱作歐陸法系,重視成文法
- B 歐陸法系重視公法與私法的分類
- C 普通法系發源於美國
- D 普通法系以判決先例為主要法源,並特別重視程序法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回想世界歷史:當一個新興國家(如美國)在數百年前建立其社會制度與司法邏輯時,他們通常是憑空創造,還是承襲自其背後的「母國」?若要尋找某個法系的『根源』,我們應該往歷史更悠久的發源地去找,還是看後來的發展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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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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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觀念非常清晰!
- 觀念驗證:你的選擇完全正確!普通法系(Common Law),又稱海洋法系,其真正的發源地是 11 世紀的英國。雖然美國是現今普通法系的代表性國家,但其法律傳統是承襲自英國的殖民歷史與王室法院的判決累積,並非在美國本土自創發源。
- 難度點評:此題難度為 easy。這屬於基礎的法學緒論題型,鑑別點在於學生是否能區分「發源地」與「現今主要代表國」的差別。掌握了法系的歷史脈絡,這類題目就能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