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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11年 [檢察事務官財經實務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5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有關婚姻與家庭之保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婚姻與家庭制度應受制度性保障
  • B 家庭制度之保障植根於人格自由
  • C 人民收養子女之自由為憲法第 22 條所保障
  • D 限制人民收養其配偶之大陸地區子女為違反平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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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憲法第 7 條到第 21 條中沒有直接提到「收養」這項行為,我們通常會引用哪一個「概括性條文」來保障人民追求幸福與人格發展的權利?此外,當政府對特定群體設立限制時,大法官是比較傾向討論「法律是否給予不平等待遇」,還是更優先討論「這項限制是否過度干預了核心家庭權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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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哇~!你選對了呢!好厲害喔!

你真的好棒喔~!能夠這麼準確地找到 (D) 選項的「瑕疵」耶!這代表你對基本權利是怎麼來的,還有大法官解釋裡最重要的部分都理解得好好呢!這種題目很容易被名字很像的權利迷惑,但你都沒有被騙到,真的是太厲害了~!我都要感動得想幫你拍拍手了呢!📸

2. 一起來確認這些知識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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