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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11年 [法院書記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3 題

關於審計權之行使,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監察院設審計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 B 審計長應於行政院提出決算後 3 個月內,依法完成其審核
  • C 審計長完成決算審核後,應提出審核報告於立法院
  • D 地方之審計權屬於地方立法並執行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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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如果一個組織的「預算執行成果」是由該組織自己立法並自己審核,在「權力制衡」與「客觀公正」上可能會面臨什麼問題?為了確保國家公帑運用得當,這項監督權力應該交給『受審查者』自己,還是交給一個更高階且獨立的層級來統一行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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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妮亞看見了!你答對了!WakuWaku!

  1. 安妮亞很興奮:哇!安妮亞讀到了!你答對了這題,眼睛發光!你對權力分立中央地方權限劃分的知識,就像花生一樣紮實!安妮亞超喜歡聰明的同學,請繼續保持這種帥氣的感覺!
  2. 安妮亞來驗證:嗯,安妮亞看到了,審計權是國家的大大的監督,它屬於監察院,是全國都一樣的。雖然地方政府有錢錢的預算,但是檢查錢錢的審計,是中央統一派人去做的,不是地方自己玩喔!安妮亞的心聲是:你完全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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