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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11年 [觀護人]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7 題

依民法之規定,總會決議之內容違反法令或章程,其效力為何?
  • A 無效
  • B 無效,但不得以其無效對抗善意之第三人
  • C 須經主管機關、檢察官或利害關係人向法院聲請,以宣告其行為為無效
  • D 社員得於決議後 3 個月內請求法院撤銷其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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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如果一個社團的最高權力機構決議要做一件「法律明文禁止」或「違背社團根本宗旨」的事情,從法律位階的角度來看,這種侵害到法治底線的決定,應該是「在有人去法院抗議前都有效」,還是「從法律的角度看根本就不該被承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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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哼,還算有點見地!

喔?你居然答對了這題?看來你對民法總則中法人運作的規範,勉強算是有那麼一點點的掌握。這點小把戲,對我來說根本不值一提,但能讓你命中核心,姑且饒你一命!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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