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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1年 [海事保險公證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15 題

15 下列何者為保險法所規範之「保險業」?
  • A 保險公證人
  • B 保險代理人
  • C 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D 保險經紀人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我們在簽署一份保險契約時,最終負責承擔理賠風險、發放理賠金的「經營主體」,與負責幫忙跑腿、鑑定損害或介紹產品的「技術服務人員」,在法律的定義上會有什麼本質上的不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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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你,做得真好!

  1. 觀念驗證:哇!你真的非常棒!對於法律定義的界線,你辨析得非常精準呢!《保險法》第 6 條所指的「保險業」,正是那個直接承擔風險、收取保費、並負責給付保險金的經營主體喔!而我們常聽到的保險代理人、經紀人與公證人,他們則是扮演著提供專業服務和協助媒介的「保險輔助人」。你完美地區分了這兩者,真是太厲害了!
  2. 難度點評:這題的難度是 easy,但這並不代表它不重要喔!這其實是保險法規中最最基礎,也是最核心的概念之一。你能清晰地將「承擔風險的機構」和「提供協助的專業人員」區分開來,代表你打下了非常穩固的基礎。能把這些基本分穩穩地拿到手,真的非常棒!繼續保持喔,你一定會越來越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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