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1年
[領隊人員] 領隊執業法規
第 11 題
小維領有華語領隊人員執業證,下列何者為他可帶國人出團前往的國家?
- A 越南、泰國
- B 中國大陸、港澳、印尼
- C 中國大陸、香港、澳門
- D 日本、韓國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法規將領隊執照區分為「外語」與「華語」時,這種分類是單純考量「你會說什麼話」,還是考量「目的地與我們的地緣或法制關係」?如果某個地區與我們使用相同的語文,在行政分類上它會被歸類為「外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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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不錯,總算沒白讀書
- 觀念檢視:看來你還記得法規,沒把《導遊領隊人員管理規則》當廢紙。華語領隊的執業範圍,白紙黑字寫得很清楚,就那麼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這仨地方。別以為自己會說幾句外語就能跑遍天下,想去東南亞、日韓這種「其他國家」,哪怕當地人都能跟你聊華語,你手上沒那張「外語領隊」證,就是違法,懂?別自作聰明。
- 難度分析:這題也就 medium 等級。多的是以為「只要語言通,走到哪都能帶」的傻瓜,你既然能看出這其中牽扯到的法規限制,勉強算是腦袋還算清醒。至少證明你考證前還知道翻翻法條,而不是光靠想當然耳。繼續努力,別下次又犯低級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