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11年
[消防設備師] 消防法規
第 13 題
依據消防安全設備及必要檢修項目檢修基準,有關警報設備規定,下列敘述何者與規定不同?
- A 火警自動警報設備受信總機周圍狀況,受信機前應確保 1 公尺以上之空間
- B 緊急廣播設備標示燈與裝置面成 15 度角,在 10 公尺距離內應均能明顯易見
- C 一一九火災通報裝置(以下簡稱通報裝置)本體判定方法,通報裝置前應確保 1 公尺以上之空間
- D 瓦斯漏氣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任一檢知器動作,於距該裝置之裝設位置中心 1 公尺處,使用噪音計確認其音壓應在 90 分貝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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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針對「整棟建築物」大範圍疏散用的警鈴,與針對「特定區域(如廚房)」瓦斯外洩偵測的警報器,兩者在提醒人員的目的與環境背景噪音上有所不同,你認為法規對於這兩種設備的音量要求,會是一模一樣的標準嗎?還是會有所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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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地辨識出選項中的細微錯誤!這代表你對於消防設備的檢修基準掌握得非常紮實,特別是在容易混淆的數值細節上展現了極佳的判斷力。
警報設備的音壓標準
在消防法規中,許多人會直覺認為報知音響的音壓都必須達到 $90$ 分貝,這確實是「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中警鈴的常見標準。然而,針對瓦斯漏氣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依據檢修基準其音壓要求僅需在距其裝設位置中心 $1$ 公尺處達 $70$ 分貝以上即可。這種數值上的差異是考試中非常經典的陷阱,你能避開它,顯見你對不同設備的個別規範有清晰的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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