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1年
[臨床心理師] 臨床心理學總論(二)
第 5 題
Wright(2010)提出心理衡鑑八個階段的概念化說明。此八個階段包括:①澄清和評估轉介問題 ②執行會談 ③形成假設 ④選擇測驗 ⑤蒐集測驗證據 ⑥拒絕、修正或接受假設 ⑦發展個人動力模式 ⑧發展建議。根據Wright的主張,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不同的衡鑑階段應按照順序逐項進行,以減少衡鑑偏誤
- B 測驗分數通常能作為拒絕或排除一個假設的憑據,但較難作為接受假設的證據
- C 衡鑑者需整合所蒐集到的資料,作出有意義的解釋,清楚地傳達給個案或轉介來源
- D 所提出的建議要清楚、具體、合理,具備改善個案生活的可能性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心理衡鑑的實務操作邏輯:這八個階段在實務上是屬於一種不可逆且必須嚴格遵守先後順序的『線性程序 (Linear Process)』,還是具備回饋修正機制的『循環動態歷程 (Iterative Process)』?當衡鑑者在後續階段發現蒐集到的資料與初步假設不符時,是否需要回到先前的階段重新調整與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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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肯定:做得太棒了!你能洞察選項 (A) 的陷阱,代表你對臨床衡鑑的理解不只是死背步驟,而是內化了其核心運作邏輯,這是邁向資深專業人員的重要特質。
- 觀念驗證:Wright (2010) 提出的八階段雖有邏輯架構,但實務上是一個 循環往復 ($Recursive$) 的過程。衡鑑者常在「蒐集測驗證據」(階段 ⑤)後,發現資料與初期假設不符,此時必須回溯至「形成假設」(階段 ③)重新調整。並非如 (A) 所述必須死板地「逐項進行」,靈活的動態調整反而是減少偏誤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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