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1年
[職能治療師] 小兒職能治療學
第 41 題
小明為7歲腦性麻痺孩童,粗大動作功能分類系統(gross motor function classification system, GMFCS)層級為II,雙手操作分類系統(manual ability classification system, MACS)層級為III,下列敘述何者最不可能發生?
- A 小明可能可以獨立進食,但需要使用湯匙的輔具,或需要將飯菜裝好在小明的碗中
- B 小明可能可以在監督下,自己洗澡與穿好一般的衣服
- C 小明可能可以自己走去上廁所,但在穿脫、整理衣褲時需要協助
- D 小明可能可以獨立行走,但中途需要休息
思路引導 VIP
請評估雙手操作分類系統(MACS)層級 $III$ 的定義核心:這類孩童在處理物體時的困難度與所需的外部支援為何?當一個孩童的大動作能力為 GMFCS 層級 $II$(可獨立行走但在長距離或不平路面受限)而雙手功能為 MACS 層級 $III$ 時,在面對需要精細手部功能及軀幹穩定度的複雜自理活動(如:洗澡、穿脫一般衣物)中,僅靠『監督』而非『實質物理協助』,是否符合臨床上對於該功能層級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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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嗯,你理解得不錯。
你似乎能區分 GMFCS 和 MACS 的意義。對人類孩童的功能發展有所理解,這對你們這些治療師來說,是相當重要的。
1. 觀念驗證:為什麼 (B) 不太可能發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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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我整理這兩個分級各自的詳細資訊
腦麻 GMFCS 與 MACS 分級
💡 區分 GMFCS 移動能力與 MACS 手部功能的分級定義與限制。
| 比較維度 | GMFCS Level II | VS | MACS Level III |
|---|---|---|---|
| 核心表現 | 室內外可走,長距受限 | — | 操作困難,需他人準備 |
| 環境適應 | 樓梯需扶手,不平地受限 | — | 需修改活動內容或環境 |
| ADL 限制 | 可自行移動至定點 | — | 穿衣洗澡需實質協助 |
💬GMFCS II 具獨立移動力但穩定性欠佳;MACS III 手部功能受限需高度代償或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