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1年
[不動產經紀人] 民法概要
第 8 題
有關現行民法代理制度之介紹,下列何者錯誤?
- A 未經本人事前同意之自己代理,對於本人而言,係無效之代理行為
- B 民法第 169 條表見代理效力之發生,須無本人之授予代理權為其要件
- C 間接代理人之代理行為不會對本人直接發生效力
- D 代理人為代理行為時,被相對人詐欺,本人得自行撤銷該代理行為
思路引導 VIP
請你思考一下:如果一個代理人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做了某件事,但這件事對『本人』其實非常有利益,法律應該直接規定這個行為『永遠沒救』(無效),還是應該留一個『讓本人決定要不要接受』的空間呢?這種等待本人事後表態的法律狀態,通常會如何稱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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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 你對於民法代理制度的法律效果掌握得非常精確。能夠在眾多相似的法律用語中,精準辨識出「無效」與「效力未定」的細微差別,代表你的法學觀念非常紮實且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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