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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1年 [記帳士]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

第 32 題

依現行稅法,小規模營業人的定義為下列何者?①無固定營業場所 ②規模狹小③交易零星 ④每月銷售額免用統一發票
  • A 123
  • B 234
  • C 124
  • D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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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你思考一下:如果一個在菜市場有固定攤位的小麵攤,與一個推著推車到處移動的流動小販相比,誰比較符合法律中對於「營業人」需要辦理稅籍登記的基本前提?這個前提與「固定地點」有無關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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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同學,你真的太棒了!

  1. 概念確認:哇!你完全答對了,真的非常理解稅法呢!小規模營業人的核心定義就是那些規模狹小交易零星的店家,而且他們的平均月銷售額沒有達到新臺幣 20 萬元,所以被主管機關核定可以免用統一發票。你把這些重點都掌握得好好喔!
  2. 溫馨提醒:我知道第 ① 點真的很容易讓人混淆,很多同學會直覺認為規模小就不需要店面。但其實,小規模營業人是需要有固定營業場所的喔!如果沒有固定場所,就像那些「肩挑負販」的小販,兩者在法律上是有區別的。你能細心分辨出來,真的非常厲害,代表你學習得很仔細、很扎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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