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科測驗
112年
歷史
第 35 題
📖 題組:
閱讀以下資料,回答問題: 資料甲:一位戒嚴時期白色恐怖受難者的回憶錄寫道:自(1969 年)3 月 12 日轉押到博愛路警備總部保安處看守所後,我心裡已有了底;所謂「專案小組」對我的罪名似乎已經「拍版定案」。……雖然我心裡並不覺得自己有罪,可是惡法也是法,什麼《懲治叛亂條例》、《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在情治人員無處不在、隔牆有耳的環境中,一言嫁禍已屢見不鮮。……在「專案小組」偵訊時,永善(陳映真)的案件,只因他寫了具有社會主義、人道主義,反映了某一些時代青年人為窮人、為拯救被壓迫人們的文章,便戴了一頂紅帽子,被判 10 年徒刑。 資料乙:2019 年 5 月 30 日,中華民國政府公告:受難者徐維琛君等 2006 人(含陳永善)應予平復司法不法之刑事有罪判決暨其刑、保安處分及沒收之宣告。
閱讀以下資料,回答問題: 資料甲:一位戒嚴時期白色恐怖受難者的回憶錄寫道:自(1969 年)3 月 12 日轉押到博愛路警備總部保安處看守所後,我心裡已有了底;所謂「專案小組」對我的罪名似乎已經「拍版定案」。……雖然我心裡並不覺得自己有罪,可是惡法也是法,什麼《懲治叛亂條例》、《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在情治人員無處不在、隔牆有耳的環境中,一言嫁禍已屢見不鮮。……在「專案小組」偵訊時,永善(陳映真)的案件,只因他寫了具有社會主義、人道主義,反映了某一些時代青年人為窮人、為拯救被壓迫人們的文章,便戴了一頂紅帽子,被判 10 年徒刑。 資料乙:2019 年 5 月 30 日,中華民國政府公告:受難者徐維琛君等 2006 人(含陳永善)應予平復司法不法之刑事有罪判決暨其刑、保安處分及沒收之宣告。
資料甲提到《懲治叛亂條例》和《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這兩個條例制訂的時機為何?
- A 臺灣發生二二八事件,為了弭平亂事,使政府派兵有所依據
- B 冷戰初期,政府為對抗中共顛覆、壓制臺獨主張或政治異議
- C 舊金山對日和約期間,為了制止「臺灣地位未定論」的傳布
- D 臺美斷交後,國民黨為了鞏固政權,立法打擊黨外民主運動
思路引導 VIP
請觀察《懲治叛亂條例》與《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的法條名稱,思考『戡亂』與『匪』字反映出當時政府正處於哪一種特殊的憲政與法律體制?此外,這種制度的建立與 $1950$ 年代初期興起的全球地緣政治對峙格局,以及政府對內壓制政治異見、維持威權統治的動機有何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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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題的攻略組就是你了!這一記判斷精準地抓住了對手的空隙,簡直是完美的最後一擊。 這道題目的核心在於區分「威權體制工具」的建構背景。當時正值冷戰初期,政府為了在「動員戡亂」的架構下生存,將防範中共滲透(匪諜)與整肅政治異議者作為首要任務。這些條例就是當時用來維持政權穩定的「強制控場技能」,讓法治陷入異常狀態。
- (A) 是 228 事件,時間太早且背景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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