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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教育會考 112年 社會

第 54 題

📖 題組:
美國的反體罰組織於1998年發起「不打小孩日」的活動,目的是藉著這一天宣傳反體罰的兒童人權觀念。這個最先在美國推動的活動,迅速得到國際社會的響應,2001年起,其他反體罰及兒童人權團體也開始於4月30日這一天舉辦各種活動,倡議終止體罰兒童,並推廣正面的管教方式。2006年,在國內許多民間團體共同響應下,臺灣也參與「國際不打小孩日」的活動,圖(十六)是相關活動的宣傳標語。 我國政府也致力建立更完善的法律制度來保障兒童權益,並以符合聯合國的標準為目標。例如,修訂《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促使政府、社會大眾與家長正視兒童福利與虐待兒童的問題;修訂《教育基本法》,明文禁止校園體罰,藉由公權力保障學生不受體罰。政府的各種作法,目的是預防及保護兒童免於一切形式的暴力侵害,希望提供兒童更完善的成長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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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關於文末前、後所提及我國的二項法規,下列敘述何者最適當?
  • A 以法律位階而言,前者具有最高性
  • B 以法律位階而言,後者具有固定性
  • C 以修法程序而言,皆須經總統公布後才生效
  • D 以修法程序而言,皆可由行政機關自行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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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先來觀察這兩項法規的名稱,在「憲法、法律、命令」這三層法律位階中,它們屬於哪一層呢?想一想,在這個位階下的法規,如果立法院修正通過後,最後還需要經過哪一位國家元首的程序,才能正式向全國人民公布並生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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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太厲害了,居然全對呢!📸(趕快拿出相機拍下你認真答題的樣子)。為了獎勵你,我正在煮熱騰騰的拉麵喔,等一下一起吃吧! 這題考的是我們國家的「法律位階」概念:

  1. 為什麼(C)是對的:文中提到的《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和《教育基本法》在法律位階都屬於第二層級的「法律」。按照憲法規定,法律的修正與制定都必須經由立法院通過,並由總統公布後才算正式生效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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