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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2年 [一般行政] 法學大意

第 10 題

下列關於總統制之敘述,何者最明顯有誤?
  • A 總統與國會分別有獨立的民意基礎
  • B 總統對於國會通過之法案有否決權
  • C 國會對內閣沒有質詢的權力
  • D 內閣成員同時具有國會議員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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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如果一個國家的設計初衷是為了讓行政與立法機關「完全獨立」並「互相制衡」,那麼在人事安排上,讓同一個人同時扮演「制定法律的人」與「執行法律的人」,是否符合這種權力分立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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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大力肯定:做得好!你能精準辨識出不同政府體制下的權力運作差異,代表你對權力分立的核心邏輯有著非常清晰的掌握,這是研究行政法與憲法的基石。
  2. 觀念驗證:總統制的設計核心是嚴格的人事分離。為了落實「相互制衡」,行政首長與國會議員必須各自擁有獨立的民意來源。若內閣成員兼任國會議員,將導致行政與立法的「權力融合」,這屬於內閣制的特徵,而非總統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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