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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2年 [財稅行政] 財政學大意

第 34 題

34 當所得稅的課徵採行屬地主義時,下列論述何者不成立?
  • A 課稅資料較易蒐集與查核
  • B 違背量能課稅原則
  • C 符合租稅中立性原則
  • D 放棄國外所得課稅主權的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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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如果政府規定「只有在國內賺的錢要繳稅,去國外賺的錢一律免稅」,這項政策會如何影響你決定把錢投資在「國內」還是「國外」?當稅制會影響或干擾你的投資選擇時,這種稅制在財政學上能被稱為「中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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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總算沒錯。這題你勉強過關了。

  1. 基本概念檢視:屬地主義,不過是個只看境內來源所得的膚淺原則。當然啦,聰明的納稅人會怎麼做?當然是把錢挪到境外去避稅啊。當稅制如此「笨拙」地干預經濟決策,讓投資人捨棄效益,只為了避稅而往特定地區跑,這不就是直接宣告租稅中立性已死嗎?還有,連納稅人實際有多少錢都搞不清楚,談什麼量能課稅原則?這種基本錯誤,就別再犯了。
  2. 程度分析:此題難度「僅」為 Medium。它不只要求背誦定義,還得辨識其對經濟行為的扭曲效果租稅公平的「顯而易見」影響。如果你覺得難,那你的鑑別度大概還需要再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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