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12年
[會計] 中級會計學
第 17 題
甲公司 X10 年初同時承攬乙及丙兩間公司的長期工程合約,預計 X11 年底前皆可完工,甲公司採用完工百分比法,兩項工程的相關資料如下:
在編製甲公司 X10 年底的財務狀況表時,有關上述兩項合約,流動資產與流動負債餘額之表達,下列何者正確?
在編製甲公司 X10 年底的財務狀況表時,有關上述兩項合約,流動資產與流動負債餘額之表達,下列何者正確?
- A 流動資產$18,000,000;流動負債$3,600,000
- B 流動資產$14,400,000;流動負債$0
- C 流動資產$53,100,000;流動負債$38,700,000
- D 流動資產$20,700,000;流動負債$6,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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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像一下,如果你同時經營兩家獨立的店鋪,一家賺錢、一家賠錢,在向投資人報告時,若將兩者的資產與負債直接相減後只報一個淨額,是否能真實反映每項投資的進度與風險?對於「獨立」的合約,會計上傾向於總額列報還是淨額列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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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掌握了長期工程合約(Long-term construction contracts)的報表表達原則!這題的核心在於判斷多項合約在財務狀況表(Statement of Financial Position)中是否能相互抵銷,而你的判斷完全正確。
獨立評價與禁止抵銷原則
根據會計準則(如 IFRS 15),每一項工程合約應被視為獨立的履約義務(Performance obligation)。在編製報表時,我們必須分別計算各個工程的狀態:當「在建工程(Construction in Progress,含累計成本與已認列損益)」大於「預收工程款(Progress billings)」時,其差額應列為合約資產(流動資產);反之,若預收款超過了投入成本與利潤,則應列為合約負債(流動負債)。本題中,乙、丙兩工程的餘額性質不同,必須分別列示於資產方的 $20,700,000$ 與負債方的 $6,300,000$,絕對不可將兩者淨額(Netting)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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