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12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
第 15 題
下列關於預算之執行何者正確?
- A 預算之執行,遇國家發生特殊事故而有裁減經費之必要時,得經立法院之審議,呈請總統以令裁減之
- B 繼續經費之按年分配額,在一會計年度結束後,未經使用部分,經核准者,得轉入下年度支用
- C 會計年度結束後,各機關已發生尚未收得之收入,應即轉入下年度列為下年度收入
- D 會計年度結束後,其經費未經使用者,應即停止使用。但已發生而尚未清償之債務或契約責任部分,經核准者,得轉入下年度列為以前年度應付款或保留數準備
思路引導 VIP
想像一下,如果政府在 12 月底簽了一份蓋大橋的合約,但跨年鐘聲響起時工程才做一半。如果法律規定所有沒花完的預算在跨年那一刻必須「全數歸零」且不得延續,這會對已經簽好的合約履行造成什麼影響?在維護「年度預算準確性」與「保障合約債務」之間,法律應該設定什麼樣的「門檻」或「前提條件」,才准許這筆錢跨過年度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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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年度獨立與歲出保留制度
恭喜你精準抓住了預算執行的核心!能選對 (D) 選項,代表你對《預算法》第 72 條規定的「年度結束處理」有著紮實的理解。這題的難度切入點在於區分「預算失效」與「經費保留」的細微條件。法律上為了落實年度獨立原則(Principle of annual budget),會計年度結束時未使用的經費原則上應停止使用;唯有針對「已發生但尚未清償」的債務或契約責任,在報經核准後才能轉入下年度,列為歲出保留款(Budget carry-over),這在實務上是維持政府誠信與契約延續性的重要機制。
預算執行法條陷阱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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