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考申論題
112年
[社會工作] 社會福利政策及法規概要
第 四 題
依據民國 112 年修正通過的「性別平等工作法」,其中所指的「性騷擾」指何種情形?請說明論述之。(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看到此題,應立即聯想112年台灣「#MeToo」運動促成的「性平三法」大修。答題核心除了寫出傳統的「敵意環境型」與「交換型」性騷擾定義外,務必點出112年修法的兩大亮點:「新增權勢性騷擾定義」與「擴大適用至非工作時間之特定情形」,並結合社會工作對權力不對等(Power asymmetry)的批判視角進行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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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民國112年受台灣「#MeToo」運動啟發,我國全面修正「性平三法」,其中《性別平等工作法》針對「性騷擾」之定義進行了重大擴充與細緻化,特別強化「權勢性騷擾」概念及擴大非執行職務時間之適用範圍,以回應職場權力不對等之實務困境。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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