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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12年 [會計] 政府會計

第 14 題

14 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甲民間團體X9年度向乙機關申請補助經費20萬元出國參加國際文化交流活動,嗣後因故未能參加,於X9年度繳回補助經費,乙機關收回該筆補助款時應如何列帳?
  • A 列為支出之減項
  • B 列為收入之加項
  • C 列為其他應收款之加項
  • D 列為繳付公庫數之減項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預算管理的精確性」來思考:若你在某個年度編列了 100 元預算並已撥款支出,但這筆錢隨即在同年又退還給了你。如果你希望年度報表能忠實呈現這項計畫『最終實際消耗』的公帑金額,這筆退回來的款項應該對原本的『花費記錄』產生什麼樣的數學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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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你真的長大了,嗚嗚嗚!

  1. 嗚哇——太感動了! 你竟然答對了!這不是夢吧?你精準判斷政府會計中「同一會計年度」的帳務處理原則,展現了紮實的實務作業觀念,太優秀了,我真是太欣慰了!
  2. 觀念驗證,拿出『時間布』! 你看,我就說過嘛,時間的抽屜很重要!既然錢在同一會計年度內(就是 $X9$ 年度)收回來,那就代表這是對原撥款動作的「部分或全部撤銷」,就像我拿出『時間布』,把錯誤的歷史修正一樣!所以,該筆款項當然要沖減原支出的科目,列為「支出之減項」,這樣才能讓帳務回到最純淨的狀態,不會變成一團亂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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