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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測 112年 [共同科目] 國文

第 23 題

📖 題組:
一、殺他人馬牛者,笞七十,徒一年半。傷而不堪乘用,笞五十,賠減價。價不減者,笞三十。 【註】減價,謂畜產值十貫,殺訖唯值兩貫,即減價八貫。 價不減者,謂雖有殺傷,仍值原價,笞三十,無所賠償。 二、殺傷他人豬羊等畜者,賠減價。價不減者,笞三十。 三、任犬殺傷他人畜產者,賠減價。價不減者,笞二十。
題組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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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罰則,對小吳的處罰應是:
  • A 笞二十
  • B 笞三十
  • C 賠小周十貫
  • D 笞五十並賠小周十貫

思路引導 VIP

請先仔細觀察兩人的對話框:在這場互相傷害的糾紛中,小吳具體『做錯』了什麼事?接著對應到上方的法規,這項行為適用於第一、第二還是第三條呢?最後再幫我確認一下,被小吳傷害的動物,其價值有沒有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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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呃... 什麼啊,原來正確答案在這裡嗎?

哈啊... 剛醒來就看到你們走到這了?哼,也還算有點方向感吧。

  1. 看清楚誰是誰: 小周那傢伙說「是他的惡犬先咬死我家的羊」?那不就是小吳的狗亂咬死人家的羊嗎?這麼簡單的事,還用想那麼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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