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海巡四等 112年 [海洋巡護科航海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4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宗教團體之下列權利,何者不受憲法上宗教結社自由之保障?
  • A 組織自主權
  • B 人事管理權
  • C 財產處分權
  • D 租稅優惠權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一個權利被剝奪後,該團體仍能依照自己的教義自由地運作、傳教,那麼這項權利是屬於「團體生存所必需的自主權」,還是國家額外提供的「經濟獎勵」呢?這兩者在憲法保障的層次上有什麼不同?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太棒了!你的憲法觀念非常清晰!

  1. 觀念驗證: 根據 釋字第 573 號解釋,宗教結社自由旨在保障宗教團體的自主性。宗教團體管理、處分其財產,國家仍得以法律加以規範,但須符合比例原則、法律明確性原則及宗教中立、平等要求。這包括: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基本權利之體系與實務
查看更多「[海洋巡護科航海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