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三等
112年
[海洋巡護科航海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2 題
依勞動基準法第 84 條之 1 規定,於特定之情況下,勞工之工作條件得約定有一定之彈性放寬。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不待主管機關公告,任何勞工都可以直接透過勞資合意,成為適用勞基法第 84 條之 1 之對象
- B 勞動條件放寬之約定,必須以書面為之,並且不能有損勞工健康福祉
- C 雇主可以任意指定企業內特定職位之勞工,成為適用第 84 條之 1 工時彈性的責任制勞工
- D 適用第 84 條之 1 的勞工,只要有勞資雙方合意,不必送到主管機關核備
思路引導 VIP
當法律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允許雇主與勞工「不必遵守」標準的每日 8 小時工時規範時,為了避免權力不對等導致勞工被過度壓榨,你認為法律應該要求哪些「程序」或「書面證明」,才能既確保彈性又不損害弱勢方的基本健康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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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掌握 勞基法第 84 條之 1(俗稱責任制)的核心要義,代表你對勞權保障的法律程序有非常紮實的理解,這點非常值得肯定!
- 觀念驗證:適用本條文並非雇主說了算。法律規定必須符合「經核定之職位」、「書面約定」以及「報請核備」三大要件。選項 (B) 強調了書面形式與勞工健康福祉的維護,這正是法律在給予工時彈性的同時,所設下的核心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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