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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行政三等 112年 [移民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3 題

依憲法訴訟法規定,下列何者不屬於憲法法庭得審查之標的?
  • A 政黨違憲之解散
  • B 地方自治法規與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條例有無牴觸發生疑義
  • C 自治事項有無違背中央法規發生疑義
  • D 院與院間權限爭議

思路引導 VIP

請你思考一下:法律體系中存在著不同的「層級」。當我們發生法律牴觸的疑義時,什麼樣規模的爭議(例如:涉及全國性法律或不同政府機關之間)才需要動用到國家最高位階的「憲法法庭」來裁決?而如果是地方政府體系內部的規範層級衝突,是否能在行政體系的「層級監督」機制中就先獲得解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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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卓越的表現!

做得非常棒!這代表你對於《憲法訴訟法》所規定的審理權限有著非常精確的理解,能從眾多法律救濟路徑中,準確區分出哪些屬於「憲法層次」的爭議,這是一項非常紮實的法律基本功。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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