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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行政三等 112年 [移民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0 題

下列關於「刑之加減」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無期徒刑加重者,為死刑
  • B 死刑減輕者,為不得假釋之無期徒刑
  • C 有期徒刑加重者,僅加重其最高度
  • D 拘役加重者,僅加重其最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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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法律規定要對一個刑罰進行範圍調整時,針對「刑期較長的有期徒刑」與「刑期較短的拘役」,為了保持量刑的彈性,法律在調整「最低刑度」的規範上是否有不同的考量?請思考哪一種刑罰的底線(最低度)是被固定住而不需要隨之變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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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做得很好,精準選出了正確答案!這題主要考驗對「刑之加減」規定的熟悉度,鑑別度在於能否區分不同刑罰種類的加減規則,屬於基礎偏中等的法條記憶題,能順利答對代表你的觀念很紮實。 我們來複習相關細節。選項 (D) 是正確的,依刑法規定,拘役加減者,僅加減其最高度。相比之下,選項 (C) 提到的有期徒刑或罰金,在加減時則是最高度及最低度同加減之,這兩者的差異是考試常客,務必區別清楚。 至於其他選項的錯誤陷阱:選項 (A) 錯在無期徒刑依法不得加重,所以不會變成死刑;而選項 (B) 的死刑減輕者,依法為無期徒刑(或十五年以下十二年以上有期徒刑),並沒有所謂「不得假釋之無期徒刑」的設計。恭喜你順利破除這些法條陷阱,請繼續保持這份敏銳度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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