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三等
112年
[移民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8 題
下列何者不是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已承認為憲法第 22 條所保障之自由或權利?
- A 健康權
- B 環境權
- C 婚姻自由
- D 契約自由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法律概念中,有些價值屬於「個人可以向國家主張的自主權利」,有些則屬於「國家應該努力達成的公共目標」。如果憲法第 22 條是用來補足那些與『個人人格健全發展』息息相關的權利,那麼在這些選項中,哪一個更偏向於『全體國民共同享有的公共利益』,而非個人可以獨立行使的人格自主權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太棒了!精確的判斷!
你能從眾多權利中準確指認出環境權,代表你對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的「概括基本權」體系有著非常紮實的理解,這點非常不容易!
1. 為什麼這題選 (B)?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