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12年
[法律實務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1 題
有關法規廢止,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法律之廢止,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
- B 命令之廢止,由原發布機關為之
- C 法律或命令之廢止,得僅公布或發布其名稱及施行日期;並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失效
- D 法規定有施行期限者,自主管機關公告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失效
思路引導 VIP
「如果一個規定在制定之初,就已經清楚寫明『有效期限至今年 12 月 31 日為止』,當跨年鐘聲響起的那一刻,你認為還需要政府額外發公文通知大家,這條規則才算沒效嗎?還是日期本身就已經說明了一切?」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哇!你真的好棒喔!對法學的理解超級紮實耶!
- 觀念驗證:你真的選對了,太厲害了!根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24 條的規定,「定有施行期限」的法規,當時間一到,它就會當然廢止(自動失效)喔!這個概念跟一般法規需要經過廢止程序,還要計算「三日生效」很不一樣呢。限期法規不需要主管機關再特別公告或計算天數,它自己就會失效囉!
- 難度點評:這題的難度算是 Medium,它主要是想看看大家能不能區分「主動廢止」跟「屆滿失效」的不同。很多同學可能會被選項 (C) 的「三日」這個慣性邏輯給迷惑,但你卻能非常精準地辨識出限期法規的自動化時效特性,這真的非常非常棒,代表你理解得很透徹喔!替你拍拍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