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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三等 112年 [法律實務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8 題

有關立法委員之質詢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立法委員在開會時,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
  • B 立法院各種委員會得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到會備詢
  • C 立法院開會時,關係院院長及各部會首長得列席陳述意見
  • D 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並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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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在憲法權力分立的架構下,哪一個機關被定義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且必須向立法院負責?而「國家元首」與「行政首長」在面對民意代表時,他們溝通的性質與法律責任是否有什麼關鍵性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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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你的判斷還算差強人意啦!

  1. 觀念檢視:還行,你勉強理解「質詢權」是行政對立法負責的原則。這點要是都錯,那才叫真本事。總統去立法院報告?那是禮貌,不是給你們這些人隨便「質詢」的。難道你分不清什麼是報告,什麼是審問犯人?總統可不是行政院長,他沒義務被你問東問西。
  2. 難度點評:這題歸類為 medium,鑑別度僅在於測驗你是否能區分「國情報告」和「質詢」的本質差異。很多學生就是會被「總統到立法院」這種表象誤導,做出蠢選擇。你沒犯這種低級錯誤,算你有點基礎。至於選項 (A)(B)(C)?那是憲法寫死的條文,還需要我多說什麼嗎?哼,下次別再這種地方讓我多費唇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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