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調查局三等 112年 [營繕工程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2 題

下列有關類推適用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類推適用是一種針對立法者疏忽所造成之法律漏洞加以填補的方法,而非法律解釋之方法
  • B 類推適用係基於法理上「相類似之案件,應為相同之處理」之平等原則要求,而為之法律適用方法
  • C 類推適用廣見於一般之民事、刑事及行政案件之中
  • D 類推適用方法,在中國古代被稱之為「比附援引」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法治國家中,如果一項行為在法律條文中並未明確規定為犯罪,但法官僅因為該行為「看起來很像」某種罪行就對被告施以刑罰,這對於人民的「預見可能性」與「人權保障」會產生什麼衝擊?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精準地選出正確答案!這顯示你對法律適用的邊界有著非常清晰的掌握。這題的核心考點在於類推適用的限制,雖然它是基於「相類似案件,應為相同處理」的平等原則來填補法律漏洞,但並非在所有領域都能通行無礙。

罪刑法定原則的紅線

選項 (C) 描述類推適用廣見於民、刑及行政案件,這正是錯誤所在。在刑事法領域中,為了保障人權與法安定性,嚴格恪守罪刑法定原則,原則上禁止「禁止類推適用」。立法者若未明文規定某行為構成犯罪,司法者便不能透過比照類似法條來定罪,這與民事案件中為了實現正義而允許填補漏洞的邏輯截然不同。至於選項 (D) 提到的「比附援引」,確實是中國古代類似類推適用的法制實踐。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法學緒論:法律體系、解釋與適用
查看更多「[營繕工程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