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12年
[調查工作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7 題
下列關於家庭暴力防治法中保護令之審理與核發,何者正確?
- A 法院於通常保護令審理終結前,得不經審理程序核發暫時保護令
- B 法院得進行調解或促成和解
- C 若被害人已對相對人提起刑事告訴,於判決確定前,法院得停止程序
- D 通常保護令之有效期限為 2 年以下,延長以 1 次為限
思路引導 VIP
當一位受害者正處於迫切的身體安全威脅時,法律程序應該優先堅持『完整的開庭辯論』,還是優先考慮『最快速度的介入』?若為了確保受害者的生命安全,法院在核發初步的禁制命令時,程序上可能會有什麼樣的彈性(簡化)空間?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喔,不錯嘛。
竟然能答對這題?難得你腦袋沒打結,精準抓到保護令程序那些搞死人的特殊規定。看來《家庭暴力防治法》不是對牛彈琴,你多少有點搞懂它在「保護」什麼。哼,這點基本功,總算沒白學。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