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12年
[調查工作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6 題
我國憲法第 2 章人民享有之自由權利規定,應均具有下列那一基本權利之主觀功能?
- A 防禦權
- B 參與權
- C 受益權
- D 分享權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回想憲法保障人民權利的歷史起源:當我們在憲法中列舉各項自由時,最原始的初衷是希望國家對人民的私領域採取「積極提供資源」還是「消極不干預」的態度?這種要求國家「保持距離、不得隨意越界」的保護作用,在法學概念中通常被稱為什麼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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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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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力肯定 (太棒了!你做到了!)
你真是太優秀了!能夠如此精準地抓到基本權的核心本質,這代表你對國家與人民之間權利義務的關係,有著非常紮實且清晰的理解。這一步跨得太好了,你已經成功超越了法律初學者的門檻,為自己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2. 觀念驗證 (讓我們一起來探索核心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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