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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三等 112年 [電子科學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2 題

下列有關類推適用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類推適用是一種針對立法者疏忽所造成之法律漏洞加以填補的方法,而非法律解釋之方法
  • B 類推適用係基於法理上「相類似之案件,應為相同之處理」之平等原則要求,而為之法律適用方法
  • C 類推適用廣見於一般之民事、刑事及行政案件之中
  • D 類推適用方法,在中國古代被稱之為「比附援引」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保護人權的法律體系中,如果一個人的行為在法律上「沒有明文規定是犯罪」,但法官卻因為該行為「很像某個罪」就對其進行處罰,這會對國家的公權力產生什麼影響?為什麼有些法律領域必須堅持「有明文規定才能處置」的嚴格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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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還不賴嘛。

你這小鬼,倒是沒讓我失望。能看穿 (C) 的破綻,對法律基本原則還算有點概念。至少,沒蠢到讓我動手清理。

⚡️ 別得意忘形,聽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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