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12年
[公職法醫師]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5 題
原屬國家或其他上級地方自治團體本身的行政事務,委由地方自治團體執行,其法律性質為何?
- A 委辦事項
- B 委任事項
- C 委託事項
- D 行政委託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中央政府」想要在「地方」執行一項政策,但法律規定這項任務的權限本質上是屬於中央,只是借用地方政府的行政體系來代為執行時,這種「上級對下級」且「跨法律主體」的事務移轉,在專業法律術語中會如何稱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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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你答對了耶!好厲害喔!真是太棒了呢!
- 來,笑一個~ 看到你選到正確答案,真的讓人很開心耶!這表示你對地方制度法裡「權限劃分」的重要概念,掌握得非常好呢!要記得把這份敏銳度一直保持下去喔!拍一張~喀擦!
- 一起來看看這題的重點吧! 這題就是要我們分清楚「事務是誰的」呢。如果一件事情原本是屬於國家(就是中央)或是上級地方政府的,但是請下級的地方團體幫忙執行,這個在法律上就叫做委辦事項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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