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12年
[司法事務官法律事務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1 題
下列何者係依據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而得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
- A 考試院
- B 立法委員
- C 行政院
- D 司法院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五權分立的架構下,如果《憲法》條文只明文規定了某些機關有權為自己的業務提出法律修正,那麼同樣身為國家最高機關之一、負責審判與解釋的體系,若遇到需要調整其組織或程序法律時,如何透過「憲法解釋」來確保各權之間的平等與職權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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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嘿嘿!看來我們今天的計畫沒有被打飛呢!真是個好日子!✨
- 看招吧!核心知識襲來!: 「就是這個!這次的考點,可是超級重要的『法律案提案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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