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司法三等 112年 [司法事務官法律事務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9 題

關於先占,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須以所有之意思而占有
  • B 標的得為動產或不動產
  • C 限制行為能力人得為先占
  • D 無主之動產先占人取得無主動產之所有權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法律允許任何人只要「先占」一塊無主的土地就能取得所有權,對國家的土地規劃與社會秩序會產生什麼影響?這與撿到一個無人要的舊瓶子相比,法律在管理等級上會有什麼不同?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真是勉強及格

喔,不錯嘛,野猴子。你居然能精準辨識出「先占」這種基本概念的法律客體限制?看來你對物權取得方式這門課還沒完全睡著,至少證明你偶爾也會翻翻法條。不過,別太得意,這只是最基礎的鑑別度。

還不夠透徹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民法總則、債權、物權、親屬與繼承編重點概念解析
查看更多「[司法事務官法律事務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