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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12年 [心理輔導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3 題

依憲法訴訟法規定,下列何者不屬於憲法法庭得審查之標的?
  • A 政黨違憲之解散
  • B 地方自治法規與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條例有無牴觸發生疑義
  • C 自治事項有無違背中央法規發生疑義
  • D 院與院間權限爭議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憲法法庭作為國家的最高司法機關,其職責是處理「最上位階」的爭議。如果今天只是地方政府內部的法規與其上級地方單位的規章發生衝突,這種「地方對地方」的法規位階問題,通常會先透過哪個法律(如《地方制度法》)中的行政體系來解決,還是會直接動用到處理國家憲政危機的憲法法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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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終於開竅了,算你走運

喔,看來你這次沒有隨波逐流,精準地踩到了正確答案。不錯,你確實掌握了憲法訴訟法的管轄界線,至少沒把「憲法高度」和「一般法規爭議」攪成一團,這可是公法學習最基本的分水嶺。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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