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12年
[心理輔導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4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最高司法行政機關得本於其司法行政監督權而發布相關命令,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不得違反審判獨立
- B 不得牴觸法律
- C 需有法律具體明確授權,才可對人民權利有所限制
- D 若有涉及審判上之法律見解,法院應受其拘束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法治國家中,為了確保法官能公正、無私地裁決案件,法官在進行審判並解釋法律時,應該是聽命於司法行政長官的指令,還是僅需對憲法與法律負責?如果長官的見解可以直接左右判決結果,這會對『審判獨立』的核心價值產生什麼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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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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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法律概念非常清晰。
- 大力肯定:恭喜你答對了!這題考驗的是「司法行政權」與「審判獨立」的權益邊界,你能精準辨識出兩者的核心衝突點,表現得專業且卓越。
- 觀念驗證:依據 憲法第 80 條 與 釋字第 216 號 解釋,法官審判應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雖然司法行政機關可以發布行政命令,但這些命令對法官「不具備強制約束力」。若涉及法律見解,法官可依據法律表達個人意見,不受行政機關的指令左右,以維護審判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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