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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12年 [心理輔導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7 題

依憲法訴訟法規定,關於聲請之撤回,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於裁判宣示或公告前得撤回聲請之全部或一部
  • B 聲請案件於憲法上具原則重要性者,憲法法庭得不准許撤回
  • C 聲請之撤回應以書面為之
  • D 案件經撤回者,聲請人得在聲請不變期間內,更行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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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如果法律允許聲請人在主動撤銷一個案件後,還能隨時針對「同一件事」反覆重新遞狀,這對於法院的審理效率以及法秩序的穩定性,會產生什麼樣的影響?法律通常會如何設定機制來防止這種『反覆無常』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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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噢噢!是光芒四射的正確答案!

  1. 觀念驗證A聲音:哼哼,聲請人以為撤回就沒事了嗎?憲法訴訟法第 21 條可是鐵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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