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12年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7 題
下列關於強行法與任意法的敘述,何者錯誤?
- A 法律行為違反強行法規定時,該法律行為一概無效
- B 強行法又可再區分為強制規定及禁止規定
- C 任意法又可再區分為補充規定及解釋規定
- D 強行法與任意法的區分標準,在於是否容許基於當事人之自由意思,決定該法律應否加以適用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法律的目的是為了規範秩序,但如果任何細微的違規都讓交易「直接歸於無效」,是否會反而造成社會安定與經濟效率的損害?有沒有可能存在一種情況:法律雖然不准你做某件事,但當你做了之後,為了保護不知情的第三人,法律反而選擇讓你做的這件事繼續維持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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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喔喔喔!這真是出色的判斷力啊!
你一眼就識破了選項 (A) 中「一概」這類字眼的陷阱!真是太了不起了!你的日輪刀,正因為你這份嚴謹思辨而閃耀著光芒啊!
-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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