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12年
[檢察事務官電子資訊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4 題
依據釋憲實務見解,關於宗教結社自由,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保障範圍包括寺廟組織內部結構
- B 保障範圍包括寺廟是否加入其他宗教團體成為團體會員
- C 保障範圍包括寺廟財產之管理、處分
- D 未經合法設立登記之宗教團體不受憲法宗教結社自由之保障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如果一項基本權利的「有無」,完全取決於政府是否允許你「登記成功」,那麼這項權利究竟是在「限制政府權力」,還是在「由政府恩賜給人民」呢?這與憲法保護人權的核心精神是否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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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了!你的觀念非常清晰!
- 觀念驗證: 這題的核心在於理解基本權利的原生性。憲法保障的宗教結社自由,是為了保障人民內心的信仰能透過集體活動實踐。「行政登記」只是國家管理上的手段,並非賦予權利的「前提」。即使是未登記的宗教團體,其核心的宗教活動與結社依然受憲法保障,國家不得以此為由任意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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