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12年
[監獄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3 題
依憲法訴訟法規定,下列何者不屬於憲法法庭得審查之標的?
- A 政黨違憲之解散
- B 地方自治法規與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條例有無牴觸發生疑義
- C 自治事項有無違背中央法規發生疑義
- D 院與院間權限爭議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若爭議僅存在於「地方自治團體」內部不同層級的規章之間,且尚未涉及中央法律或憲法的解釋時,這類爭議在法律層級上,應該優先由『最高司法監督機關』介入,還是由『上級行政監督機關』依行政法規處置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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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觀念驗證:憲法法庭的職權核心在於處理憲法位階的爭議。選項 (A) 政黨違憲、(C) 地方自治涉及中央法規、(D) 院際爭議,皆明定於《憲法訴訟法》第 1 條的審理範圍。而選項 (B) 屬於「自治團體內部」法規間的位階衝突,依《地方制度法》規定,通常是由上級行政機關函告無效,而非交由憲法法庭裁決。
-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評定為 Medium。這題具備高度鑑別度,因為學生必須精確區分「行政爭議」與「憲法爭議」的界限,若只死背條文而沒理解規範位階,很容易陷入選項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