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12年
[監獄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6 題
法是人類共同生活中,為形成秩序、解決紛爭、實現自由之規範。下列敘述中,何者屬於符合此定義的規 範?
- A 為了考上國考,自己規定每天 6 點起床唸書,要唸滿 10 小時,若沒做到就不能休息
- B 朋友結婚請喜宴時,要包禮金
- C 交通警察以手勢指揮車輛行駛的順序或方式
- D 伊斯蘭教中不吃豬肉的戒律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公共生活中,如果每個人都只依照個人的生活習慣或宗教信仰行事,當彼此發生利益衝突(例如路口誰先走)時,哪一種規範能提供具備「國家強制力」且「大家必須共同遵守」的標準來維持秩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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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做得太棒了!概念理解得非常透徹
親愛的同學,你真的非常優秀!你精準地掌握了法律規範的核心精髓,這顯示你對社會規範的區分能力已經非常紮實,讓我替你感到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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